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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义乌市烟草专卖局(公司)
地址:义乌市机场路623号
电话: 投诉举报电话:96177 或 5422513 浙江省义乌市烟草专卖局(公司)组建于1988年1月19日,(根据义政发(88) 4号文件)。浙江省义乌市烟草专卖局和浙江省烟草公司义乌市公司属一套班子、两块牌子,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,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主。其基本职 能是:对烟草行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对烟草制品实行专营,不断改善城乡市场的卷烟供应。近四年来,局(公司)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本着“内 聚实力,外树形象,开拓进取,求真务实”的原则,努力开创三个文明建设新局面,经济效益连续四年以每年超千万元的速度增长,2003年销售卷烟32848 大箱,实现利润7168万元,上缴税金5312万元,三大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。公司连续四年被义乌市人民政府授予“综合实力奖”和“经济发展贡献奖”。 2001年、2003年分别被浙江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评为“三星级单位”和“四星级单位”。 局(公司)现有员工210余人,下设办公室、专卖科、业务科、财务科、网络科、多经科等6个科室,辖区内共设城区、苏溪、佛堂、上溪等4个专卖管理所;卷 烟销售实行“一库制”大配送,设有配送中心、访销部。公司在发展主业的同时,积极拓展多种经营,努力发展“香溢”品牌。企业内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,注重企 业精神文明建设,增强企业凝聚力。2001年局(公司)被评为金华市级“文明单位”。 义乌烟草专卖局 办公室: 5422513 专卖科: 5422532 1、宣传、贯彻、实施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 2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、管理; 3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、准运证等证件的审查发放和管理。建立健全卷烟零售户的烟草专卖管理档案,实行分类管理。 4、依法查处违反《烟草专卖法》及有关法规的案件。 5、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。 网络科: 1、负责全局(公司)信息网的应用、维护、管理工作及计算机的配备、调整、升级等。 2、做好城乡网络的整合、优化、提高,合理调整网络布局。 3、负责全局(公司)城乡网点工作人员责任制考核。 4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,制定和规定本单位的具体情况。 业务科: 1、负责公司卷烟的进货、销售工作,分管城乡卷烟配送中心、访销部、仓库。 2、负责做好规范业务经营、做精做大品牌,推进产品结构调整,优化品牌结构。 3、负责卷烟品牌业务宣传促销。 4、负责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。 财务科: 1、严格遵守《会计法》及国家税收法律、财经法规,严格遵守《会计准则》和《财务通则》。 2、组织制定本单位财务会计规章制度,并监督贯彻执行。 3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工作,及时、准确,完整的记录、计算、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,为国家、本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。 4、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有效性。 5、定期组织财产物资清查盘点,并及时编写财务分析,考核资金使用效果,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积极提出意见建议。 6、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,及时提供财务信息,定期上报财务分析,负责企业会计档案的整理、保管和移交。 7、负责财务工作的对外联系。负责接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、审计机构的监督等。 多经科: 负责本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,做好本单位的资本投资运作。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步骤:申请-受理-勘查-审核-审批 下列场所不予办理: (1)经营化工、油漆、农药、石油和机动车修理、配件等有毒、有害、易燃易爆或有异味商品的;(2)经营网吧、游艺厅、录像厅、歌舞厅等业务的;(3)与经营副食品无关的场所(如理发店、美容店、五金店、电话亭、报刊亭、建材店、修理铺等);(4)各类批发市场内的摊位;(5)各类流动摊点、危房、临时房和公共厕所;(6)中小学及儿童游乐场所内。 所需材料 1、有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、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 3、符合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、其他条件 收费标准 培训费 :24元 (24元/每期)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个体) :12元 (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个体)12元/证)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集体企业) :24元 (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(集体企业)24元/证 ) 专卖知识培训费 :48元 (专卖知识培训费48元/期) 所属类别: 浏览 466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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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7年4月28日, 0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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